減肥之路
肥左之後,完全明白減肥真的是一件沒完沒了的事,努力抗拒美食的誘惑(>﹏<)

貓仔減肥記の飲食記錄 Day 7

 

2016-02-25 (四)

 

做到喇,一星期喇🎉🎉

最後都係掛住食,午餐唔記得影😅

點解咁有食神,有同事散水餅

又有肥雞餐,呢2樣令搞到我好想唔撈添😈


文章標籤

nekojackie20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貓仔減肥記の飲食記錄 Day 6

 

2016-02-24(三)

 

不經不覺已經第六日喇♡

 

今日,終於實現到晨早煮早餐攞上船食。

 

午餐有同事帶回來的波仔叮叮飯,加埋貓仔煮的菜,仲讚貓仔煮得好味(^ω^)。

 

文章標籤

nekojackie20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話說2個月前終於記得去換領新的香港特區護照,然後按照換紙上的日期去取新證件。

 

2天前,終於抽到時間過去拿新證,但有隻笨貓居然沒有帶舊的證件,所以還是沒有領取。

 

於是,set了連續幾天的鬧鐘「記得拿舊護照」後,今天又有時間去拿了。

 

貓仔又可以跟貓仔大人出國遊玩喇 ♡

 

其實,只是拿了護照,不算是出國,不用那麼興奮好嗎?(¬_¬)ノ

 

文章標籤

nekojackie20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貓仔減肥記の飲食記錄 Day 5
 
2016-02-23 (二)
 
呵呵~第五天喇,要堅持到一星期😈
 
早。餅 + 飲品(轉做文職後,最平&飽肚最強組合)
午。3餸1菜湯飯(魚腩,娃娃菜,豆腐,豬潤),估唔到食粥的地方,係湯飯最好味,仲有家的感覺,突然諗到食足5日都ok喎😎
晚。肯德基,一個字「快」👍

文章標籤

nekojackie20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貓仔減肥記の飲食記錄 Day 4

 

2016-02-22 (一)

 

早。嘉頓蛋,熱朱古力

午。蒸水蛋,同事醒的牛尾一件

晚。壽司,結婚記念日,貓仔大人知道貓仔好有決心減肥,所以都一齊唔食咁多

甜品。雪糕新地

煮完蒸水蛋的碟子真的很難清洗( ̄∇ ̄)

 

文章標籤

nekojackie20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貓仔減肥記の飲食記錄 Day 3

 
2016-02-21(日)
 
是日行山日
 
本來以為係捱餓行山日,點知變左喪食之旅

繼續點重晚上8點前食野

 

0700怕倒瀉的走湯腸仔公仔麵,原來好乾㗎
1000茶記早餐D

文章標籤

nekojackie20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貓仔減肥記の飲食記錄 Day 2

 

2016-02-20 (六)

 

正式宣佈要自己煮之後的第二天,終於可以落廚喇

煮貓仔最愛的菜心雞翼米粉,有菜喔,好感動

 

真正回復平時食的野,開心到傻左,要開香檳慶祝。

因為太感動,所以要講好多次,有菜呀♡

文章標籤

nekojackie20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貓仔減肥記の飲食記錄 Day 1

 

2016-02-19 (五) 金曜日

 

咩叫無聊人做無聊嘢呢,手癢記錄下每日食的嘢先。。。😆


是咁的,之前因為各種原因而吵了很多次,而奶奶一直強調貓仔胖了與她沒有關係,但貓仔是結婚後才發胖,所以貓仔決定了從此開始記錄每天的飲食,不管誰是大廚,每一項都記錄下來,除非漏掉,假如貓仔分開煮食後沒有瘦下來的話,便證明與奶奶沒有關係,但她沒這個膽量,雖然原因很無聊,不過,貓仔亦唔知自己可以記得記錄幾耐。😈 但至少可以睇返自己到底食的係屬於高熱量的食物如煎炸,定係低熱量的食物如蒸或用水拖熟,多肉無菜,還是多菜少肉,瓜果類唔計入蔬菜類(只可叫好過無),兩者已經好大分別🙈🙈

 

文章標籤

nekojackie20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大家好,我是Jackie,自稱貓仔,豆腐貓咪(打網路遊戲時用的名稱),成立這個Blog的其中一個原因,是因為曾在Yahoo寫Blog,後來因為沒有搬Blog便從此消失了,不想再失去寫出來的心血。

另外,還有一個最大的原因是,2016年2月19日新年期間,與奶奶抗衡(?)好像激了點,成功爭取到「煮飯權」,由於中間發生了太多事情,這次貓仔大人終於找到機會幫口爭取,亦因為肥了很多,貓仔誓要將鎖骨找回來,並在同一天開始在個人Facebook內寫下每天飲食記錄,看看到底是否興奶奶的飲食習慣有關才胖了15磅,因為是結婚後才起住。此外,亦希望能夠可以詳細地記錄下來,最終下定決心重開一個Blog,所以這個Blog除了以找回鎖骨為主之外,也會寫一些無聊的東西。

其實,貓仔還有很多事想講想寫,但太長氣,怕嚇走人,下次有機會再告訴大家囉。

2016-08-23(二)

火曜日


文章標籤

nekojackie20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